RAYBET(雷竞技)的平台RAYBET(雷竞技)的平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诞生于1981年,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中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1988年3月,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1998年8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国家法律的形式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中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确定下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开放、灵活的特点。我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在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举行。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般采用百分制成绩评定方法,60分及格,不及格可参加该课程下一次考试,不限考试次数。课程合格证书有效期为8年。1998年下半年以前的课程合格成绩,有效期从1998年10月开始计算。
属于国民教育序列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可按有关规定免考已学过的相关课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体现国家意志的权威性。亚洲、欧洲、美洲、大洋洲许多国家的高等学校和教育机构承认其课程考试成绩和学历证书。(马丁)数据资料
目前,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共设有涉及11个学科类别的220多个专科和本科专业。全国在籍考生超过1200万,每次报考人数达650余万,累计毕业生300余万,造就选拔了众多的专业人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备受青睐。
天津市现在已经开考了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农学9个学科的113个专科和本科专业,现有45万在籍考生,每次考试参加者逾11万,累计毕业生6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