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尔自治区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省际转考公告发布,请大家在受理时间内办理。
第一步:登录系统网站。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点击进入“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未注册考生需按提示完成注册后进入系统,注册用户名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
第二步:填报信息。点击转考申请(转出)按钮,查看转出课程信息,选择审核地区(可按考生当前所在地州市就近选择)、转出原因、专业层次、课程合格时间、转入省市、转入专业,填报本人转入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号。
第三步:上传材料。按照系统要求格式上传准考证扫描件(包含我区准考证和转入省准考证)。如有其它补充说明材料也需扫描上传。
第四步:提交申请。考生确认填报各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转出申请”。确认提交后,所有信息不得更改,因信息不完整、不准确导致无法办理转出手续,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五步:等待信息审核。考生提交申请后,申请地教育将在24小时内完成信息审核,信息审核结果无短信通知,考生须在申请期内随时查看审核情况。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系统下载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一式两份(A4幅面正反面打印),并签字确认。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向申请地教育咨询未通过原因。
第六步:现场确认审核。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包含我区准考证和转入省准考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一式两份),按照申请地教育要求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审核。
第七步:完成考籍转出。办理转出考生需于网上申请后及时与转入省联系咨询、办理转入手续,因未按规定时间或不符合转入省要求被退回的,本次转考作废,考生可于下次转考期间重新申请办理。
第二步:核实转入信息。点击转考申请(转入)按钮,核实转入课程信息,并选择转入地区(可按考生当前所在地州市就近选择)。
第三步:上传材料。按照系统要求格式上传转出省准考证扫描件。如有其它补充说明材料也需扫描上传。
第四步:现场确认审核。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我区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照转入地教育要求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审核,并于确认现场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上交,完成考籍转入。
1.考生须在转入地通过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在转入地取得考籍后,方可办理转出手续。考生所有统考课程合格成绩须一次性转出。
3.转出手续办理完结后,我区将不再保留考生考籍信息及课程成绩,考生各项考籍业务仅可在转入省教育办理。
1.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教育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不接收“转考平台”之外的转考信息。
2.转入考生须按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照新疆自学考试专业计划及《新疆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有关规定执行。
3.转入考生须在我区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在我区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区内考生跨地、州、市报考自学考试无需办理转考。如遇疑问,可电话咨询所属地州市教育,联系方式如下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乌鲁木齐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自考】可获新疆自考报名/成绩查询入口、报考简章、咨询电话、证书领取及自考免考相关信息。
2024下半年新疆自考准考证可以在新疆招生网下载,预祝大家考出理想的成绩,详见正文!
考生报名报考成功后,可在考试前一周登录“新疆招生网”进入“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
自治区2024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公告发布了,报名从9月2日开始。
自治区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6月办理毕业(免考)申请工作。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网,进入“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
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可以开始领取了,大家需在工作日前往,详见正文!
新疆尔自治区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省际转考受理时间即将公布,详见正文!
新疆尔自治区2024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已发布,主要涉及开考专业、课程及报名报考要求。
考生报名报考成功后,可在考试前一周登录“新疆招生网”进入“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
报名期间身份信息或报考课程信息填报错误的考生,可于报名报考结束前,向报名考区属地教育申请信息更正。
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
自治区2024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公告发布,报名自2月26日12:00开始。
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流程》申请复核,详见正文!
【导语】:新疆尔自治区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省际转考公告发布,请大家在受理时间内办理。
第一步:登录系统网站。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点击进入“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未注册考生需按提示完成注册后进入系统,注册用户名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
第二步:填报信息。点击转考申请(转出)按钮,查看转出课程信息,选择审核地区(可按考生当前所在地州市就近选择)、转出原因、专业层次、课程合格时间、转入省市、转入专业,填报本人转入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号。
第三步:上传材料。按照系统要求格式上传准考证扫描件(包含我区准考证和转入省准考证)。如有其它补充说明材料也需扫描上传。
第四步:提交申请。考生确认填报各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转出申请”。确认提交后,所有信息不得更改,因信息不完整、不准确导致无法办理转出手续,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五步:等待信息审核。考生提交申请后,申请地教育将在24小时内完成信息审核,信息审核结果无短信通知,考生须在申请期内随时查看审核情况。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系统下载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一式两份(A4幅面正反面打印),并签字确认。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向申请地教育咨询未通过原因。
第六步:现场确认审核。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包含我区准考证和转入省准考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一式两份),按照申请地教育要求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审核。
第七步:完成考籍转出。办理转出考生需于网上申请后及时与转入省联系咨询、办理转入手续,因未按规定时间或不符合转入省要求被退回的,本次转考作废,考生可于下次转考期间重新申请办理。
第二步:核实转入信息。点击转考申请(转入)按钮,核实转入课程信息,并选择转入地区(可按考生当前所在地州市就近选择)。
第三步:上传材料。按照系统要求格式上传转出省准考证扫描件。如有其它补充说明材料也需扫描上传。
第四步:现场确认审核。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我区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照转入地教育要求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审核,并于确认现场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上交,完成考籍转入。
1.考生须在转入地通过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在转入地取得考籍后,方可办理转出手续。考生所有统考课程合格成绩须一次性转出。
3.转出手续办理完结后,我区将不再保留考生考籍信息及课程成绩,考生各项考籍业务仅可在转入省教育办理。
1.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教育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不接收“转考平台”之外的转考信息。
2.转入考生须按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照新疆自学考试专业计划及《新疆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有关规定执行。
3.转入考生须在我区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在我区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区内考生跨地、州、市报考自学考试无需办理转考。如遇疑问,可电话咨询所属地州市教育,联系方式如下表。